40件事铭记改革开放慈善事业发展
1981年
01
第一家全国性基金会: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成立
1981年7月28日,中国首家全国性慈善基金会——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成立,发展儿童少年教育福利事业。它实施了两项颇具影响力的公益项目:“春蕾计划”和“安康计划”。
1988年
02
首部《基金会管理办法》颁布
9月,国务院颁布我国第一部《基金会管理办法》。1999年之前,我国对基金会的登记管理主要依据这部行政法规,实行三重管理体制。
1989年
03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发布
10月25日,国务院令第250号发布《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这是我国改革开放以后第一部系统规范社团管理的国务院行政法规。
04
“希望工程”实施
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成立并发起实施“希望工程”。 截至2016年,全国希望工程累计接受捐款129.5亿元,资助学生5,536,000名,援建希望小学19,388所。
1993年
05
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成立
4月,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登记注册,这是中国第一个专门从事环境保护事业的基金会。
1994年
06
国务院规定慈善捐赠税前扣除比例首次确定
年初,国务院颁发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和个人所得税实施条例,规定企业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比例为年度所得额的3%,个人为30%。在细则中规定纳税人通过指定的社会团体的捐赠才允许税前扣除。
07
《人民日报》为慈善正名
2月12日,《人民日报》发表评论员文章为慈善正名。文中说“社会主义需要自己的慈善事业,需要自己的慈善家。人们都心慈面善,都乐善好施,都乐于助人,那么社会中的假恶便会无容身之地,我们为之奋斗的文明祥和、丰衣足食的社会主义现代化便会早日实现。”
08
中华慈善总会成立
4月12日 中华慈善总会在北京成立,原中共中央委员、全国人大常委、民政部部长崔乃夫任会长,这是新中国第一个全国性的综合慈善组织。
1995年
09
世界妇女大会在中国召开
9月4日至15日,联合国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在北京举办。NGO开始进入中国公众话语,被中国所知,其后几年中,在中国的非政府组织开始快速发展。
1996年
10
“慈善一日捐”活动启动
1996年2月14日,上海市慈善基金会与新民晚报联合发起“慈善一日捐”活动,获得成功。从此,全国各地慈善会学习上海模式,开展“慈善一日捐”筹款活动。
1998年
11
民政部门成为基金会登记管理机关
1998年9月,中国人民银行和民政部联合发布《关于做好社团基金会监管职责交接工作的通知》,从此,慈善基金会的登记注册以及监督管理职责由民政部负责。
12
“基金会与非营利机构信息网”成立
“基金会中心网”的前身——“基金会与非营利机构信息网”成立。它是由由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中国扶贫基金会、中华慈善总会、爱德基金会等十余家组织联合发起,致力于推动慈善组织间的信息交流和行业公信力建设。2001年,它在北京市工商局正式注册,更名为北京恩玖信息咨询中心。
13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步入法制轨道
10月25日,国务院发布修订后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自此,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步入法制轨道,在社会福利、教育、卫生、环保等领域的非政府、非营利服务组织可以依据此法登记注册。
1999年
14
首部慈善捐赠法律
6月28日 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通过的第一部捐赠法律,也是慈善事业方面的第一部法律。其宗旨是鼓励捐助,规范捐助和受赠行为,保护捐赠人、受赠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公益事业的发展。
2001年
15
《公益时报》创刊
2001年6月,《公益时报》创刊,由民政部主管,中国社会工作协会主办。作为国内第一份慈善行业性媒体,观察、记录和分享了中国公益的发展历程,并于2004年,联手胡润推出“中国慈善榜”。
2004年
16
《基金会管理条例》出台
2月4日,国务院第38次常务会议通过了《基金会管理条例》。2004年3月8日,温家宝总理签署国务院第400号令,向社会公布,并于2004年6月1日起实行。《基金会管理条例》对基金会设立、变更和注销,组织机构,财产的管理和使用,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做了具体规定,首次将基金会划分为公募性基金会和非公募性基金会,并确立了基金会的法定公益支出比例、内部治理结构以及利益冲突规则等内容。
17
慈善事业第一次写入党的文件
年初,国务院颁发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和个人所得税实施条例,规定企业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比例为年度所得额的3%,个人为30%。在细则中规定纳税人通过指定的社会团体的捐赠才允许税前扣除。
18
中国民间慈善力量首次在国际舞台上造成巨大影响
12月26日,印度洋地震海啸灾害发生。我国慈善组织迅速行动,组织援助印度洋海啸灾区的民间救助行动,开启了民间捐赠支持国际灾难的先河。全国共接收民间援助印度洋海啸灾区捐赠款物近7亿元。其中,中国红十字总会和地方各级红十字会共募集救助款物折合人民币4.43亿元;中华慈善总会和地方慈善组织共募集救助款2.56亿元人民币。
19
牛根生成为中国裸捐第一人
2004年12月28日,“内蒙古老牛公益事业发展促进会”成立,是老牛基金会的前身。2005年1月,牛根生及其家人宣布全部捐赠持有的蒙牛乳业股份用于公益慈善事业,并随后将其在国内的资产全部捐给老牛基金会。截止到2018年6月,老牛基金会共开展了231个公益项目、遍及中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公益支出总额13.60亿元。
2005年
20
首家全国性非公募基金会成立
6月,中国第一家注册资金在5000万元以上的全国性非公募基金会“香江社会救助基金会”在民政部登记注册。它的出现标志着在中国公募基金会一统天下的时代的终结,标志着中国社会私人捐赠制度化的开始。
21
首届中华慈善奖揭晓
11月20日,民政部和中华慈善总会共同举办的中华慈善大会在北京隆重召开。会上,国家民政部颁布了《中国慈善事业发展指导纲要(2006-2010)》,提出了发展慈善事业的总体要求,并表彰了116名首届“中华慈善奖”获得者。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回良玉出席大会,代表党中央、国务院向大会的召开和“中华慈善奖”获得者表示祝贺。
2007年
22
首部年度《中国慈善捐助报告》发布
2006年,中民慈善捐助信息中心成立,并于翌年发布首部年度《中国慈善捐助报告》,此后每年发布前一年度中国慈善捐赠的数据与分析情况,忠实地记录中国慈善捐赠情况与发展趋势。
23
社会组织评估工作开启
2007年8月,民政部《关于推进民间组织评估工作的指导意见》发布,正式开启了全国性和地方性社会组织评估工作进程。十年来,社会组织评估在社会组织发展过程中发挥了推动与指导性的作用。
2008年
24
企业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比例从3%提高到12%
9月,国务院颁布我国第一部《基金会管理办法》。1999年之前,我国对基金会的登记管理主要依据这部行政法规,实行三重管理体制。
25
汶川大地震对中国慈善格局产生深远影响
5月12日,汶川发生8.0级大地震,全国上下众志成城参与抗震救灾。据统计,深入灾区的国内外志愿者队伍总量在300万人以上,在后方参与抗震救灾的志愿者人数1000万人以上。截至2008年12月,全国接受各界地震捐赠款物751.97亿元,全年慈善捐赠首次突破千亿元,且公众捐赠首次超过企业捐赠。汶川地震对中国慈善事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26
主管慈善的政府部门成立
民政部成立“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明确了政府对慈善事业的管理职能和机构,负责拟定慈善事业发展规划、指导社会捐助工作。
2010年
27
慈善透明迈出实质性步伐
中民慈善捐助信息中心发布首部《中国慈善透明报告》,同年,基金会中心网开通,这些都意味着中国慈善行业透明和自律迈出了实质性的步伐。
2011年
28
中国出现首家捐赠股权创立的基金会和首家外企背景基金会
2011年4月13日,曹德旺宣布捐出3亿股福耀玻璃股权,成立“河仁慈善基金会”,是中国首家以股权捐赠形式成立的慈善基金会,市值达到35.49亿元。5月31日,安利公益基金会成立,这是国内首家民政部直管的跨国企业背景的基金会。
2012年
29
首届中国慈展会举行
7月12日,首届中国公益慈善项目交流展示会于7月12日-14日在深圳会展中心举行,这是我国首次举办国家级、综合性公益慈善项目交流展示会。
2013年
30
首家全国性慈善行业组织
——中国慈善联合会成立
2013年4月19日,中国慈善联合会在北京成立,这是第一个全国性慈善行业性组织,致力于推动建立一个与中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专业、规范、透明、高效的中国慈善行业。
31
雅安地震后不再限定慈善捐赠的接收单位
4月20日,四川雅安发生地震,民政部发布了《民政部关于高效有序做好支援四川芦山地震灾区抗震救灾工作的通知》和《民政部关于四川芦山7.0级强烈地震抗震救灾捐赠活动的公告》,不再对赈灾捐款的接收单位进行限定,意味着捐赠人可以自由选择,给予民间公益力量充分的施展空间。
2014年
32
国务院印发《关于促进慈善事业
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
12月18日 ,国务院印发《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对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作出了系统性的安排,全国各地共出台了百余项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政策。
2015年
33
第一家全国性基金会:
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成立
1981年7月28日,中国首家全国性慈善基金会——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成立,发展儿童少年教育福利事业。它实施了两项颇具影响力的公益项目:“春蕾计划”和“安康计划”。
34
《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印发
《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印发
2016年
35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颁布
3月16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并于2016年9月1日起实施。慈善法出台后,慈善法配套政策加紧制定,相关法律法规也一一修订完善,慈善事业的法律体系、支持体系、监管体系初步完善。
36
《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颁布
4月28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自2017年1月1日起实施。
37
两办发布意见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
8月21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成为即将出台的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条例的重要参考。
38
民政部指定首批慈善组织互联网募捐信息平台
9月1日,经专家委员会评审,并经社会公示,民政部指定腾讯公益网络募捐平台、淘宝公益、新浪微公益等13家平台为首批慈善组织互联网募捐信息平台 。2018年5月24日,慈善组织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增至20家。
2017年
39
“慈善中国-全国慈善信息公开平台”开通
2017年,民政部加强了行业信息公开规范化和透明度,“慈善中国-全国慈善信息公开平台”、“社会组织信息查询平台”先后开通。
2018年
40
多部门联合惩戒慈善捐赠失信主体
2月,40个部门联合签署《关于对慈善捐赠领域相关主体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通过信用对慈善捐赠主体进行规范,标志着慈善领域正式纳入社会信用管理的总体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