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设立尹建敏慈善基金的通知
文章来源:市慈善办 发布时间:2017-01-18 发送人: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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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拓展善款募集渠道,方便和鼓励社会各方参与慈善公益事业,根据红古鑫源天然气有限公司董事长尹建敏女士意愿,依照《兰州市慈善总会冠名慈善基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 2016年3月30日会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并经兰州市民政局(兰民发2016【56】号文件)批复,我会决定设立“兰州市慈善总会尹建敏慈善基金”。
该冠名基金实施期限5年,捐赠资金采取分年注入的方式,5年间红古鑫源天然气有限公司向市慈善总会捐赠善款将达到或超过1000万元。冠名基金的使用将根据红古鑫源天然气有限公司尹建敏女士的意愿,由我会和红古鑫源天然气有限公司签订协议,共同组织实施,定向用于扶贫、济困、助老、助残、助医、助学等各类慈善救助以及其他社会公益慈善事业项目。
附件:兰州市慈善总会尹建敏慈善基金实施办法
2016年5月 16日